离床垫,让她整个人侧坐他的腿上。像哄小孩的姿势,一只手穿过她的侧腰摆放在她的腹部,另一只手则扶稳她的双腿,她在移形换位的颠簸中抬头斜睨他,神情是肉眼可见的茫然,望着他的脸恍如隔世:刚毅的线条,不会妥协;铜色的皮肤,是岁月的沉淀;记载了常年来风雨飘摇中的血腥,暴力,功勋,苦难。
“你不嫌弃我是冷血动物了吗?不讨厌我体温低了吗?不会觉得我配不上你吗?”塔莎阖上疲惫的双眼在心中默哀:对他的感情不是宣泄,而是一种执念,人有执念,是因为活得太苦。执念是生活的养分,却是生命的桎梏。
“冷?你在逗我笑吗喂?融合过我的血还冷?至于你配不配得上,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哟!”他言不由衷的注意力都集在她的下半身,女刺客的脚有着极其柔和的肤质,骨骼清晰,错落有致,兼备柔美与刚劲。轻盈软嫩的玉足晶莹剔透,如同湖面清澈明亮的水晶,掀起无限遐思。
拿出前几天在祖玛王城街道买的足环,据老板娘忽悠:核心材质特殊稀罕,堪比海楼石的坚固,不输金刚石的硬度,每一道经纬都交织着匠人的心血与创意。一旦佩戴就永远取不掉,永远破坏不了,是当地达官贵族爱不释手的定情信物,寓意是套牢伴侣永不分离。倒有几分自私独占的意味,确实符合他的作风,也适合她的性格。
“叮咛”突如其来的声响及脚腕突兀敦促的凉意使她诧异,她不禁瞪大了错愕的眼珠。只见她的脚足莫名其妙多了个陌生的圆环。崎岖的金属外观,温润的玉石触感,尺寸的服帖契合。它闪耀着低调而奢华的光泽,表面还镶嵌了一圈璀璨的彩钻。第一时间就启用武装色霸气的手刀妄想劈开它,不仅丝纹不动,连裂痕都没有。
懊恼的塔莎对他投以疑惑的眼神,殊不知他目不转睛欣赏着自己的杰作:洁白的脚趾搭配精致的足环,优雅而深邃,缠绕于她修长的脚踝。既束缚了刺客不羁的步伐,又赋予了她行走间别样的风情。
“艾斯的女孩有属于她的礼物,我的女孩也有属于她的礼物。”他欲壑难填摸上她的脚环,露出了称心如意的开朗笑容,但是没有丝毫恶意,“我好像还是初次送你礼物,我的眼光不错,果真配得上你的气质。”
她不信对方的花言巧语,也不习惯穿戴金银首饰,不死心捣鼓了半天就是取不下来,“牛头不对马嘴,赶紧帮我拿掉它,只会妨碍我走路。对了,一定是坐在你身上不方便发力。”
作势就要弹跳而起使出浑身解数挣开它,他眼疾手快拦住她,接着好言相劝道:“你别激动喂,你在给她买项链的时候我顺便买了它,只不过当晚没有机会送出手,现在送你也不算迟。别辜负我的一番好意,况且它的材质以你的手段是绝对弄不开的,我也没有办法在不伤害你的情况下把它弄走。”
“你到底意欲何为?你要是想拴住我,找个脚铐不是更好?何必大费周章送我礼物?鞭条抽完就撒糖讨我欢心?”她折腾得心烦,索性接受现实。甩手搭在他坚如磐石的肩膀上,双臂交叠勾着他的后颈,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想多了。”马尔科啼笑皆非戳了一下她的脑门,随即把她平放在床上贴心盖好被褥,“你们女人家就爱胡思乱想,只是送你个礼物,就引来你如此大的反感和抗拒?”
听不到他念经,塔莎很累,她睡着了,睡得很香甜。梦中躺在男人的臂弯里,跟他一起仰望蓝天,静看彩霞满天,流光飞舞。天上有蝴蝶翩跹飞过,向着太阳的方向飞远了。
俯身端详月光下白玉般的容颜,细细的眉,弯弯的眼,嘴角微扬,唇边聚着迷人的漩涡。她在做梦吗?肯定是美梦,才笑得如此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