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迁千总觉得自己在下坠。
这是否就是死亡的感受?其实他说不太准,毕竟尹志平用了十六年的时间来叫他接纳这个世界、放下自己的前尘。他几乎要忘记十八岁时的离世了。
十六年已经占了他人生的很大一部分。他在这个杂糅了不同武侠小说的奇怪世界里有了家,有了长辈,有了道侣,有了朋友。人生已经走入了下一个阶段——而他的生命再度停滞。
戛然而止。意外。随便怎么说都行。有些人喜欢用“命运”来概括这些苦难,有些人说是性格使然……但对于纪迁千而言,是命运悲剧还是性格悲剧已不重要。
他在下坠时忍不住想,尹志平会怎么样?杨过会得到照顾吗?黄蓉叶开丁灵琳还有路小佳,他们会知道他死了吗?会来参加他的葬礼——会给他写挽联吗?
感觉千万不能让黄蓉写。她说不定要写“此人一生平平无奇窝囊过世”……他开玩笑的。
耳边在轰鸣。他隐隐约约听到了什么东西,待他想要仔细聆听时,却忽然后脑一疼——
“格他老子的!老纪!起来啦!”
纪迁千被人用力扇了后脑勺一掌。他听到了一个人骂骂咧咧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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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平看着纪迁千忽然蹙起眉毛,便伸手替他抚开,俯身在他耳边念起清静经。许是十六年同床共枕,他的声音对面前这个沉睡不醒的人而言传有安抚力,没过一会儿纪迁千就放松下去,继续在梦乡流连。
他认真地看着纪迁千的睡颜,头也不抬道:“我不在的这个月,教中事宜有劳各位师弟。志丙,敏则要麻烦你照料了。”
甄志丙站在李志常崔志方等人旁局促地摆手:“师兄客气了……我与纪师兄也算相熟。”
尹志平起身冲他们行了个礼,抬首时视线跃过他们,看到了门外的黄蓉跟路小佳。
路小佳师从荆无命,虽习得一身绝妙剑术,但少年时也因他师父而性情偏激。后来他被丁灵中重伤,荆无命将他带走,半年后他再度现身于江湖,为人却温和了不少——虽然纪迁千一直问他到底哪门子温和了。
眼下路小佳正把玩着一颗花生,忽然把它弹给了黄蓉。黄蓉没有看过去,却伸手接住,在手里抛着玩,道:“丘道长给了三匹快马,咱们现在出发,三日便能到无争山庄。”
“两日。”尹志平走出门道,“窝阔台汗接见过我,我有他的手信。走官道,官兵不会拦。”
“我传信给了丁家。”路小佳淡淡道,“丁家在帮忙寻找李莫愁的下落。还有——丁云鹤和我说了件事儿,我想应该告诉你们。”
黄蓉皱眉看向他:“什么事儿?”
“丁灵琳和叶开失踪了。”
这话一出口,三人便陷入了沉默之中。过了很久,黄蓉才突然道:“无争山庄的那位少庄主,我爹接触过。”
她握紧绿玉杖,双眉紧皱。“他说他很不喜欢这人。这些年我爹四处游历结识了不少年轻人,但那位少庄主叫他想起来了一个老朋友。”
“谁?”
“欧阳锋。”
路小佳顿了顿,忽然问:“这位无争山庄的少庄主,叫什么名字?”
“原随云。”
尹志平与他对视,轻声道。
“他叫原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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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开曾经被上官小仙桎梏住,那绝对不是他想回忆的经历。但眼下之事,只比当年更加诡异狼狈。
他睁开眼睛,确定自己目光所及之处一片漆黑后,便往身侧摸去。他摸到了一片打磨得很好的石壁,于是抽出一柄飞刀,往石壁上打去。刀片摩擦出火星,仅仅亮了一瞬,却叫他略微放心,这说明他的眼睛没有问题。
但果然……原随云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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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开与丁灵琳在一个月前寻觅着龙小云的踪迹,来到了无争山庄。
无争山庄的庄主原东园已经是个年过古稀的老者,看上去只是个平和慈祥的老人家,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无争山庄的少庄主原随云不同,他热情地接待了两位来客,言语风趣儒雅,行动也自如无碍。如果不是他眸中无光,叶开几乎看不出这是个瞎子。
“天禽门衰落,实属遗憾之事。”
原随云道,为他们沏了茶。他身边站了个少年人,见主家抬手示意,便接过茶盏摆到他们面前,神情十分淡然。
茶很香,可惜他们二人不是懂茶的人。丁灵琳顺着原随云的话说了两句,就单刀直入道:“我们猜测,龙小云离开天禽门后仍在关中。少庄主可否有他的消息?”
“十分可惜,”原随云遗憾叹道,“听闻龙前辈身得《怜花宝鉴》医术传承,家父曾多次为我求医,却总因寻觅不到他老人家的踪迹而不了了之。”
说完他对着叶开笑了笑,道:“叶大侠是小李探花的弟子,竟也不知龙前辈下落吗?”
叶开道:“龙小云归隐江湖后便与家师再无联系,让少庄主失望了。”
原随云轻叹一声,又笑了起来:“大约这就是各人的命数。”
他是个极温文尔雅的贵公子,与叶丁二人再寒暄几句,便叫身边的少年将他们送去客房。那少年微微欠身,将他们领到山庄中雪景最美之处,便又默默离开了。
丁灵琳坐在客房床边,看着窗外雪景,忽然轻轻叹了口气,道:“我没有看见过像他那样的人。”
叶开看着她,没有说话。
丁灵琳道:“我们曾经去过江南花家。你还记得花满楼吗?”
叶开点点头,眼里带了几分笑意:“花满楼是个神奇的人。”
江南花家的花满楼与原随云一般,也是个双目失明却温文尔雅的人,武功也都一样高强。他与“灵犀一指”陆小凤是至交好友,这些年来在江湖上也闯出不少传奇故事为人乐道。
但丁灵琳却道:“他和花满楼不一样。”
她微蹙双眉,叹道:“我觉得他的眼睛会说谎——他是个比上官小仙还可怕的人。”
瞎子的眼睛会说谎,这和哑巴会唱歌一样荒谬。但叶开并没有否定她,只是沉思着,道:“据我所知,无争山庄近五十年一直隐世不出。”
丁灵琳道:“虬髯客在海外威镇十国,自立为王,李靖都不知道。若是一个人想瞒着做些什么,只怕也不会轻易为人所知。①”
她说完后愣了愣,回头看向了叶开,却看见叶开在对自己笑。
叶开笑道:“这话我对你说过。”
丁灵琳也笑了。她已三十三岁,笑颜却仍旧如少女一般可爱。
丁灵琳道:“前不久我经过茶馆,你猜我听到了什么?”
叶开道:“一定是好话,不然你不会这么开心。”
丁灵琳笑道:“他们说,现在江湖上有三个十年。第一个十年是沈浪的十年。第二个,是李寻欢的十年。第三个,是叶开的十年。”
叶开叹道:“我还没有那么厚脸皮,能心安理得接受吹捧。”
他们相视一笑,又忍不住一同笑出了声。十六年岁月转瞬即逝,曾经对小李飞刀的传闻故事心神向往的两个少年,如今也相伴走过至今为止的半生时间——他们的心却是永远年轻,永远炽热。
丁灵琳拂了拂耳边的头发,手上的金铃便又响了起来。这铃声将二人又从回忆中拉出,叶开坐到她身边,握住她的手,道:“你觉得原随云很危险。”
丁灵琳道:“很危险。”
她又皱起眉,望向了窗外。腊月的雪急急落下,堆积在院中里的假山上,莫名安静又压抑。
她轻叹道:“我没有依据——这只是我的直觉。他似乎没有那么人畜无害——他很容易就能叫人听他的话。这很可怕。”
叶开握紧她的手,道:“女人的直觉往往都准得可怕。”
这对有情人对视一眼,再没说话,只相依在一起,静静地看着院中落雪。
雪落无声——无声的黑夜降临。而他们谁也没预料到,原随云会出手得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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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开在黑暗的地穴中寻找着丁灵琳。
丁灵琳年少时喜欢戴一身的金铃,走到哪儿就响到哪儿。铃铛对那时的她而言不止是暗器,更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慰,好像这样走到哪儿她都不会孤单。
后来她与叶开相爱,铃铛也就取了下来。直到上官小仙的出现让她受尽折磨,她虽百折不挠,却也发现了一件事儿:“夺命金铃”既然是她最好用的武器,那还是随身带着的好。心中不孤独了,戴不戴铃铛都只是外表上的喜好。
叶开相信原随云在分开他和丁灵琳时,一定会取下她的金铃。但丁灵琳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二十岁的她能够骗过上官小仙,三十三岁的她就一定会有所防备。
就如同没人知道叶开把飞刀藏在哪里,也不会有人知道丁灵琳的金铃还会戴在哪儿。
叶开屏气,慢慢地摸着石壁往前走。他仔细聆听着周围动静,试图要听到一点叮铃铃叮铃铃的声响。
他绕过了七个弯道,下了三个陡坡。在下到最后一个陡坡时,他的脚碰到了地上什么东西,那东西立即发出了几声脆响。叶开顿住了。
他慢慢地蹲下,往脚边摸索。
起初叶开什么都没摸到。黑暗的环境对于他而言还是太过陌生,他便四下摆动,然后终于碰到了什么。他慢慢地摸过去,忽然就停下手中动作。
那是一只戴金铃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