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回里里外外裹得严严实实,围上围巾,用手将头发梳了两下,头发马上就服帖平整了,他又随手扎了个髻,忽然发觉有些长了,已经是颇厚实的一把了。
下意识看了下老实站着等他的李暮云,清爽蓬松的短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感觉他每根头发丝都是贵重的,仔细一看,他人也是很白皙干净的,只不过浑身上下透着健康的色泽,同自己这种毫无血色的病气与苍白还是有所不同。
有个这么健康年轻的大学生比着,孟回发觉自己越发像个鬼了,他把原因归结于自己设计师这一身份,想了想又觉得不妥,什么设计师,流水线电脑工而已。
就在他琢磨李暮云的时候,李暮云也在看他,他发现孟回这人实在是神奇,不声不响的时候,安静冷淡地像个人偶,丧眉耷眼毫不掩饰,一身的颓然;他有心装个体面人,那么也能做得很好,那天在大学教室里演讲时就是;可一旦跟他稍微熟悉了,他似乎又总在破罐子破摔,嘴巴一张尽是自暴自弃的脏论。他似乎很是痛恨自己,很不把自己当回事,他大概也一视同仁地痛恨其他人,与他见了这几面,李暮云没有从他身上找出一丝活人气。
怎么回事呢,明明是那么美妙的一张脸,那么惹人怜惜的体态。
小区门口风特别大,吹得人都有些站立不住,天色已然黑透,地上积了一层不薄不厚的雪,迅速被人车压实。孟回走得小心翼翼,后来索性抓住李暮云的胳膊,将他充当稳固的拐杖,这小子生了一副这么好的体格,需不得浪费。
李暮云享受这种与他亲近的时刻,看着薄薄的孟回,他总要产生一种亲亲抱抱的冲动。二人在大门口的门廊下站定,等的车迟迟不来,这个城市的司机们大都比较松弛,逢雨雪天气则纷纷罢工,每到这时候总是很难叫车。孟回忘了这一茬,大概只有他这种闲杂人等会喜欢雪天等一切极端天气。
等得不耐烦了,他忽然跟李暮云搭话:“你那跑车呢?”
李暮云一愣,随即想起来:“停我哥家里了。”
孟回:“行吧,还以为难得有幸能再坐一回好车呢。”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李暮云说:“那我下次——以后你去哪我都接送你。”
孟回噗嗤笑了:“你想给我当司机?你很闲嘛?”
李暮云:“我确实没什么事可做。”
听他这么一说,孟回有些不明所以,他想象不出有钱人的日常生活是什么样的,大概就是吃喝玩乐花钱吧,或许还有闲心谈情说爱玩弄感情,就像现在这样,只不过对方脑子一热想要扮演体贴,把自己当个乐子哄,自己是万万不能当真的。要真当成一回事,将来某一天自己一定会再当一次小丑。
一边想着,车还是没叫到,因为有李暮云给他挡风,这会他还觉不出大冷,趁着这个空档,他又掏出一根烟,悠然地叼在了嘴里。
一口一口地往外吐着烟,大片的雪花在路灯下现出飞扬泼洒的形态,簌簌落地,拉扯成长长的光点。
孟回的心态格外宁静,他不必提醒自己,他的人生信条从某一刻变成了随心所欲,不再执念于情感道德,也不再困于无人陪伴的孤独,他有能力过还不错的生活,他决定放纵自己,再不准虚度青春。李暮云当他是玩乐,他同样也把李暮云当做玩乐就好了啊,李暮云年轻有朝气,一张脸帅得惨绝人寰,自己怎么都不吃亏。
最后终于叫到了车,俩人到了地方,孟回答应他的这顿饭在时隔一两个月之后总算是兑了现。
正是饭点,店里人不少,老板娘也前前后后地忙活,抽空看到孟回,马上笑着打了个招呼,又一眼看到孟回旁边的李暮云,脸上闪过一丝些微的迷惑。
孟回大大方方地:“还是老样子,两斤羊肉,十个串,再要个菌菇拼盘和羊杂拼盘,嗯,主食要烩饼。”
老板娘热情且八卦,此时还摸不清情况,只笑眯眯地:“好,送你们半斤羊排加里了啊~”
孟回甜甜地:“谢谢老板娘。”
老板娘转身交代去了,心中却是越发迷惑,她认得孟回跟何许,这俩小年轻从上学时候就常来,工作后也是,每次就他俩人,如胶似漆甜甜蜜蜜的,怎么这次换人了?
孟回能感受到老板娘的困惑,他心里产生了一种恶趣味的愉悦,这件事本身是没意义的,他可以带李暮云去任何地方吃,但他一定要来这里,就像是在与何许的争夺战中拿下了这个地盘一样,这里对他们而言有多重要,此刻孟回的胜利就有多壮观。
李暮云自是理解不来对方这些幼稚的好胜心,他对吃向来也没什么讲究,他对很多事情都没兴趣,他现在只对孟回这个人感兴趣,他看到孟回脸上偶尔会浮现出一种得意而偷摸的微笑,于是他也随之心情愉悦——无论如何,这都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约会。
孟回的食欲只能持续一小会,大都集中在最开始,汤很鲜,他上来先喝了一小碗,随后就不怎么吃肉了,有一搭没一搭地嚼两口停一停。李暮云默不作声地吃自己的,吃相也是认真而优雅,两相比较,李暮云比孟回要好养活多了。
室内气温比室外高很多,加之热气蒸腾,孟回的脸不知不觉间被熏得红扑扑的,难得有了点血色,李暮云见他这脸色十分生动,不禁又在心里生出一股莫名的怜爱,又见他吃饭不专心,就问了句:“不好吃吗?”
孟回:“好吃啊,不好吃还带你来干啥?”
李暮云:“你吃得不多。”
孟回:“我就这样——”
李暮云盯着对方,有些话莫名其妙就要吐出口,他觉得很奇怪,他自认还没到做爹的年纪,孟回比他还大好几岁,可在面对孟回的时候,看到他大大咧咧的样子就忍不住想要进行一些慈母式关爱。
孟回注意到对方有话要说,故而也认真做倾听状,李暮云张了张嘴,最后还是决定不说,他感觉这话一出口肯定要遭孟回嗤笑的,一定会被他以“管太宽”、“你是我什么人”之类的说辞怒呛回去,李暮云也变得机灵了,他及时遏制住了自己的冲动。
于是得体一笑:“没什么。”
孟回:“你怎么忽然变得婆婆妈妈的。有屁就放。”
李暮云:“......”
李暮云越发觉得,孟回顶着一张那样的脸,怎么一开口总是那么刻薄呢?要是他能更......更......
他忽然想不出来,他下意识希望孟回可以更靠近他心中的想象,行事作风更加得体一些,但又瞬间推翻了这个想法,他其实想象不出孟回“应该”是什么样子,仔细打量对方,李暮云忽然满足了,孟回不需要符合什么想象,他现在就很好,李暮云的想象是以他如今真实的样貌为基础的,孟回在他心里是一张才刚起草的画布,接下来无论怎么描画,他都会兴致勃勃地爱下去。
李暮云的眼神重新变回慈爱。
孟回则觉得越来越肉麻:“吃饱了走?”
出了门,李暮云询问:“接下来干嘛去?”
孟回看着他:“各回各家。”
李暮云:“我不想回去。”
孟回:“那你想去哪?”
李暮云:“你家。”
孟回笑了:“不是,大哥,我家到底有什么啊?你放着自己那么好的大平层不住,非要跟我个九十来平的小破家使劲?”
李暮云深情地:“我家里没你。”
孟回:“......你到底什么目的?什么时候才算个完?”
李暮云:“我想跟你在一起。”
孟回气笑了,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暮云灵光一闪,提议:“那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孟回承认,听到这个提议他心里确实动了一下,此时此刻,大雪还在绵绵无际地下个不停,他脑海中已经有了画面,如果是在李暮云巨大的家里,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巨宽的浵江和开阔的城市景色,那感受一定是十分之惬意的,生活他们那种层次,所看到的风景大概与自己这种小市民终日所见的大为不同。
孟回自认并不拜金,虽然偶尔仇富,但也没到扭曲的地步,他只是每次都会在意识到这个事实的时候深感无力,剧组美术这份工作对他而言已是高薪,只要他手不懒,一年下来也能剩个三四十万,虽然纯吃技术和青春,虽然累起来昏天黑地,但他总体是满意的,他吃穿不愁,尽可以过得小资。
但这一切在面对李暮云这种人的时候还是太过虚浮,这个世界是这么让人失望——
因这随口一提的提议,和随之而来的短暂幻想,孟回看着身边的李暮云,他毫无征兆地又生气了。他生气的是李暮云这种人为什么要来招惹他,他气的是自己长久以来的安于现状被打破,他气的是发现自己本质仍带有一部分虚荣,他发现自己还是不满足的。
如果没有被分手,如果没有遇到李暮云,如果......如果一切都不改变,他本可以满足自洽地过完一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