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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二节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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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

一、联系的内涵和特点(必背)

1.联系的内涵

内涵: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2.联系的特点

特点: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和条件性

(1)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2)普遍性:

①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②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③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个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3)多样性:

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事物联系也是多样的。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内部与外部,直接和间接,必然与偶然,本质与非本质联系等

(4)条件性:

条件是对事物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①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②条件可改变③改变和创造条件,需要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二、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必背)

马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查事物的普遍联系。

三、运动,变化和发展

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运动变化的基本趋势就是发展。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着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导致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

变化——运动(运动变化)——发展

四、发展的实质

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易错点1:新事物与旧事物

区分新旧事物的标准在于,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新事物符合历史前进方向,旧事物不符合。

五、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实质:对立统一规律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

③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方法。

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必背)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矛盾即统一,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也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1.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1)定义: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如,太极图)

二是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如,黑白夜)

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性有丰富内容和多样形式。不同矛盾具有不同斗争形式,同一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上斗争形式也不同。其斗争形式可分为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两种基本形式。

(2)两者关系(对立统一):

①相互联系: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矛盾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

一是,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二是,斗争性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②相互区别: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变化发展。

矛盾斗争性(无条件、绝对)

矛盾同一性(有条件,相对)

③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实质所在。形而上学割裂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关系。

2.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同一性作用:

①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为存在,可利用双方发展使得自己获得发展

②矛盾双方互相包含,可吸收有利于自身因素得到发展

③矛盾双方互相想通,可向着自己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方向

(2)斗争性作用:

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达成量变②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达成质变

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矛盾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方面,在另一条件下,矛盾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方面。

易错点2: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

3.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的作用

运用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指导实践,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作用。和谐是矛盾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出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和谐是相对,有条件的。社会,人和自然和谐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

七、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必背)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普遍性:

①内涵: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始终

②意义:承认矛盾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

(2)矛盾特殊性:

①内涵: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性质,地位和作用。

②意义:矛盾性质,地位以及条件复杂性,使得矛盾解决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用不同方法解决不同矛盾是马的一个重要原则。分析矛盾特殊性意义在于,它是科学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解决矛盾关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活的灵魂。

(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1.两者辩证关系: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关系。矛盾普遍性即共性,无条件,绝对的,矛盾特殊性即个性,有条件,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2.意义:

矛盾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易错点3: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

矛盾普遍性(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共性,绝对性与无条件性)

矛盾特殊性(处处时时矛盾不同,个性,相对性与有条件性)

2.矛盾不平衡性

①矛盾中存在根本和非根本矛盾,以及主要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始终,规定着事物性质。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处于服从地位。

②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主要方面与矛盾次要方面,矛盾性质主要是由矛盾主要方面决定。

八、量变质变规律

1.事物存在的质,量和度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范围,幅度和限度。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此物转化为他物,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

2.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①量变: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②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③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一是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二是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三是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形式和状态,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性和飞跃性统一。

九、否定之否定规律

1.肯定因素与否定因素

事物内部存在肯定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因素。

2.辩证否定观

(1)内容:

一是,否定是事物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二是,否定是事物发展环节

三是,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环节

四是,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2)形而上学否定观的错误倾向

否定是外在否定,主观任意否定,否定是绝对否定,是不包含肯定的否定。

(3)辩证否定观方法论意义

看到事物肯定和否定两方面,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

3.否定之否定规律

(1)事物发展要经过两次否定必要性

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

(2)否定之否定规律内容

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事物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出现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

(3)否定之否定规律形式

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方向是前进上升,道路是迂回曲折,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

(4)否定之否定规律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方向和道路,这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十、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实现的。

(1)内容与形式

①内容:构成事物一切要素总和,是事物存在基础

②形式: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③内容与形式两者关系:一是,内容与形式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二是,内容与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发展起着积极推动作用,反之亦然。

方法论意义:既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需要决定形式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形式,适时的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形式

(2)本质与现象

①本质:事物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②现象:事物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外在表现。现象分为真象和假象。

③本质与现象两者关系:

本质与现象既对立又统一,本质与现象有区别。一是,本质深藏于事物内部,通过理性思维方能把握,现象是外显表面,可直接为人感官所感知。二是,本质与现象相互依存,本质决定现象,本质通过一定现象表现自己存在,现象表现本质,现象存在和变化依赖于本质。

其方法论意义:本质与现象是统一的,我们能透过现象认识事物本质。本质与现象是对立,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易错点4:本质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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