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我要

繁体版 简体版
大叔我要 > 散文 > 第34章 无人

第34章 无人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清早八晨,空气微凉。

莉姗站在窗前,嗅闻没有人喧嚣味道的空气。因为人们还在熟睡。只有她,才起了这么早。不是因为别的,只是睡不着。

原来再热的天,这个时间段的温度都是能感受到它的清凉的。冰清冰清,与世隔绝。

莉姗也是刚刚起的床。她睡眠不深,稍微大一点的声音就能将她从睡眠中唤醒。之后再也睡不着。

意识是困的,但是身体却不困。躺在床上,手脚犹如被火星溅烫,身体犹如被蚂蚁啮咬。好像有若干虫子在皮肤下面走动。这样的感觉,实在是磨人。只能投降被迫起身。

莉姗打开了灯,好让光线唤醒身体。再走至窗前。

窗外还是夜色如水的景象。一个人也没有。能听到大货车驶过马路的声音。家家户户都是关着灯,大家都沉浸在梦乡,只有莉姗一个人醒着。

清早八晨。

她不知道该干什么。醒得如此早,睡得如此少,在这样的时刻,总让人感到莫名的压抑。她拒绝这样的情绪肆意生长,打开手机,翻出了好友列表。

不停往下滑着,看着。最终停留在一个备注叫小白的人上面。算了算日子,最后一次跟这个人联系,已经是七年前。

恍如隔世。

但是,与小白旧年相处的点点滴滴,如同高清电影一样一幕幕在莉姗脑海中回放。她甚至记得小白说过的话,记得当时自己与小白聊天时的心情。她点开了小白的头像,看小白填的资料。虽然小白的资料内容早已烂熟于心。因为曾经看过无数遍。但却再也没有联系。

这七年来,从未从未,说过一句话。

小白不是莉姗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她们相识于网络。曾经的网友,陌生了,也就陌生了,谁也不会觉得是什么了不得的事。都默契地没有删彼此。小白或许是没有删好友的习惯,而莉姗则是,觉得自己对小白还有对方不知道的感情。

莉姗看了小白的资料。又看了小白的头像。是小白喜欢的公众人物。

知道小白的长相,还是小白只发了一次的照片。照片中的小白披散着头发,戴黑框眼镜,穿白色荷叶边衣服。此后再回想起小白的长相,都是这个样子。不会去想象要是小白穿其他颜色的衣服会是什么样,要是小白把头发扎起来会是什么样。

莉姗觉得困,眼睛快要挣不开,闭上了眼睛。但是知道,即使觉得困,躺下去之后也依旧睡不着,火星烫皮肤、虫蚁啮咬的感觉会再次袭来。她只能忍着难受硬撑。无法入睡。任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她也尝试过一些入睡办法。比如缓慢吸气,吸到极点,在缓慢呼气,呼到极点。重复几次。但是根本没用。甚至有一种被迫憋气,越憋越清醒的感觉。数绵羊更是不行,数着数着便会走神,不知道数到哪了,而后继续睡不着。

莉姗的难受无人分担,只能自己扛。

或许天大亮的时候,情况会好一些。

等终于熬到天大亮,莉姗有种解脱,或者说身体被抽空的感觉。得不到好的休息,精神状态自然不好。强撑的感觉是难受的。

莉姗看到,楼下有一把废弃的太师椅。忽然走来一个男人,男人看到了那把太师椅,朝太师椅走了过去。

男人会去坐那把太师椅吗?莉姗甚至胡思乱想起来:如果那个男人坐了太师椅,他就会死。坐下去的瞬间,就是他死的瞬间。

男人背对太师椅,坐了下去。但是,他并没有死。

那男人白衣服白裤子黑皮带,戴副眼镜。双腿张开,弯下腰,点了一支烟,吸了一口,吐出白雾。而后悠哉悠哉看起了手机。

路过一名女子。男人抬头看了一眼。脑袋迷迷糊糊的莉姗又开始猜想,男人看到女子之后脑袋里会想些什么。那男人结婚了吗?如果结了,他会不会在想如果自己可以同时拥有两个女人该多好。如果他单身,是否会在想要是女子是自己的老婆该多好。

女子越走越远。男人收回了目光。刚才的猜想,男人是否真的有想过呢?那个跨开双腿,低头看手机的男子。

莉姗强迫自己动起来。比如,去做个早餐。将注意力转移,驱散困意。

她打开水龙头。哗哗的水流将她双手淋湿。烧水,煮面。再准备一些青菜,鸡蛋。水开之后,先放鸡蛋。煮一煮,再放面条。最后放青菜。青菜是老早就洗干净了的。青菜不需要煮那么久,烫几下就好,省得变老。

全部煮好之后,捞起,出锅。热气腾腾的一碗。淋一点酱油。

面条的麦香混合青菜的植物香气、鸡蛋的荤香,丝丝缕缕,沁人心脾,给空腹的胃无限满足。

莉姗吃了起来。暖胃,美味的一碗面。

虽说只放了酱油,但却一点也不单调。荤的蛋,素的青菜。一碗面里有这俩,也算足够了。

清早八晨吃起来。

将东西吃下去的瞬间,身体机能似乎立马被唤醒。胃苏醒了过来,大脑运转了起来,浑身细胞都得到了滋养,全身活络地满足。

一口接一口。吃面。吃蛋白。吃蛋黄。吃青菜。放的这一个牌子的酱油味道真不错。提味还上色。原本白花花的面条,经过酱油的浸染之后,色相更好看,味道更鲜美。寡淡的蛋也被上了酱色,也浸染上酱油的味道。丝丝氤氲的热气冒上来,醉人的鲜美味道。

莉姗太喜欢这碗清早八晨的面了。自己煮的。填肚子的。能顺便带来好心情的面。

一口接一口。不知不觉,面条减少。再后来,能看出面条明显比刚出锅的少。直至见了底。见底的当下,碗里的鸡蛋与青菜已经被吃空,还剩下几筷子的面条。酱色的汤水浮着鸡蛋的碎末。

莉姗终于把一碗面吃完。不多不少,吃完刚刚好够。没有很撑,也不再饿了。量适中。

超级满足。在灯光的照耀下,冲洗碗筷。挤上洗洁精。这个时候,室内是还需要亮灯的。天还没有大亮。

莉姗再次来到窗前。发现有三只蚊子在不停地撞防盗网,似乎想要出去。这个位置撞几下,飞到那个位置又再撞击下。但是,窗是关着的,蚊子根本飞不出去。

莉姗的选择不是打开窗让它们飞出去,而是选择——杀之。

她用手掌轻轻按了下去。之所以轻轻,是为了顾及纱窗,怕因为不值钱的蚊子把纱窗给弄坏了。不知是大清早的蚊子迷糊懵懂还是怎样,一下就按中了。自然的,被按中的蚊子结果就是死亡。

弄死了一只,到下一只。

莉姗根本没想过一次就能弄死蚊子。只是按照常规处死蚊子的方法,再度用手掌按了下去。完全没想到,这一按又中了。能感觉到蚊子被压在手掌下的感觉。一头是莉姗的手掌,一头是蚊子出不去的防盗网。两面夹击,蚊子只有死路一条。

莉姗处理掉手上的蚊子。还剩下最后一只。

剩下的这只蚊子,它没有老实地在纱窗上徘徊寻找过去的口,而是直接飞走,还是直接朝莉姗飞来。莉姗用一只手,随便一抓。蚊子不见了。至少目前是没能在看得见的地方看到它了。

难道,它被抓住了吗?莉姗一边想这个问题,一边静静感受手中有没有感觉。比如,多了什么异物。

好像真的有。平时这样握拳,是不会感觉到手里似乎硌着什么东西的。或许,真的是蚊子。如果真的是蚊子,如果它还活着,松开手之后,它岂不是会飞走?不行,必须把它彻底扼杀。

莉姗握紧了拳。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全部发力去按压。手指发力,掌心也要发力。如果手里真的有蚊子,那么也要保证最大程度地将它挤压死。不放过一丝一毫。完全不给它留活路。

莉姗还是没有放手,紧紧抓着。即使抓不死,也一定要把它闷死。蚊子实在是太可恶,被咬之后,留下包就算了,还奇痒无比。

她痛恨蚊子。希望每一只见过的蚊子都死绝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紧紧握拳,久久不撒手。手已经很累,但她还是不放。

抓不死,也要把它闷死啊!

对蚊子的痛恨,促使她越发有力。虽然手已经酸软困。但是。不放!虽然还不能保证百分之两百手中有蚊子——还是不能完完全全确定。对这一点的不自信,根本上来源于对蚊子的痛恨、对希望蚊子死绝的愿望。如果蚊子不在手里,不失为白费力气紧紧握拳。

也许过去了一分钟,也许过去了两分钟。又或许更久。莉姗估计,闷了这么长时间,如果是普通人憋气这么久,那也应该没气了。

在选择是否张开手时,莉姗犹豫不决。希望手里有蚊子。希望手里有死掉的蚊子。

这样,之前的力气就不白费了。

对蚊子的恨意似乎随着手部力气耗尽逐渐消失。但并不是真正的消失,而是,真的快没力气了。

应该……行了吧。

莉姗想着。缓慢松手。手掌渐渐张开。她看到,自己的手掌因为缺血变白了。真累真痛啊……

希望能看见蚊子的尸体……

她期待着。她张开了手。看见了手掌越来越多的面积。

首先想到蚊子是否会在指缝里。如果在指缝这个位置,还是比较难夹死的。因为有空隙。莉姗希望它不在。

一直慢慢地张开手掌。让莉姗惊喜的是,蚊子的尸体赫然映入眼帘。而且,已经被夹得足够扁。那一动不动的一点黑色,是证明已经抓到了蚊子的证据。花费这么多力气去抓它,把自己的手弄得惨白,弄得那么痛,那么酸。可算对得起结果了。

不失为一个惊喜。清晨的蚊子,竟如此好打。不失为一种幸运。

一下子发现三只蚊子,一下子打死三只蚊子。莉姗觉得特别满足。不过话说回来,看得见的地方就发现三只蚊子,那么看不见的地方呢?是否还有蚊子藏匿于暗处?

但即使有也没办法。因为不可能为了小小的蚊子把家翻成底朝天专门找它。只能先打看得见的蚊子。

蚊子对于莉姗来说,是一种只恨不爱的生物。会嗡嗡叫,会吸血,扰人又无可奈何。不打吧,又吵。打了吧,又脏手。如果还有血,还擦不掉。

莉姗多么希望,蚊子能够消失在这个宇宙。这种长翅膀长吸血针讨人厌的生物。

总之,一下子打完三只蚊子,莉姗感到神清气爽。感觉周边的环境都干净了。短时间内打死的蚊子达到这个数量,莉姗很高兴。

感到心清明。

这是从未有过的事。从记事以来,第一次一次性轻松消灭三只蚊子。别的蚊子若是知道或看到她高至百分之百的打中率,估计蚊子的一辈子都躲在暗处不敢出来,直至饿死。而那些原地饿死的蚊子,也许会在莉姗哪天打扫房子的时候看到。或许是一两只一两只,或许是成堆成堆的蚊子脚朝天死在那儿。

这个蚊子看到同类一次就被弄死,从而再也不敢叮咬人的画面光想一想,就觉得舒服。

莉姗去洗手。把脏兮兮的蚊子残留物洗干净。

有人说,饥饿使人愤怒。但现在早餐吃了,蚊子还打得这么好。莉姗心情别提多愉快了。由内而外地散发出美好心情。

她想要找人面对面分享这份喜悦。顺便找朋友玩玩。到底分享给谁呢。她先是在脑海中搜索一番。朋友A吗?不,A要上班。朋友B吗?不,B要带娃。朋友C吗?不,忽然想起C出差了。那朋友D呢?不,D在住院昏迷不醒。

她忽然停止思考了。光是这样直接想,就找不到合适的朋友分享这份喜悦,让她觉得稍微憋屈。她不服气。于是翻出了通讯录。一个个看,一个个找。全部看完之后,再进行筛选。首先,男的肯定不要。领导肯定不要,有利害关系的同事肯定不要,点头之交的熟人肯定不要,因为不够亲近,即使满心期待地分享,换来的也只会是尴尬。

那么,在剩下的莉姗能选的人里面,就不多了。终于,她看到了一个光是备注名就让她嘴角上扬的人。那就是她最好的闺蜜。她不止一个闺蜜,但只有这个闺蜜最亲密。那就是小黑。

小黑人如其名,皮肤异常的黑,丢在光线暗一些的房间,乍一看还看不见人。如果在其中露齿笑,别人还会吓到,不明白牙齿为什么会飘浮在空中。

小黑。好。就她了。

莉姗选择将小黑作为最亲密的闺蜜,其实就是因为小黑足够黑。这样跟她待在一起,就显得自己很白了,走到哪里都因此充满自信。小黑是绿叶,她就是红花。内心的算盘是这样打的,因此就对外宣称小黑是自己最亲密的闺蜜了。

在外头,莉姗和小黑走得特别近,是为了向路人展示看自己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