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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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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阿莫外出回来了,见李挐云等人在客栈大堂,才知他正忧心着秋月离的事。

“今早我出门办事,正好瞧见秋夫人往南边去了,到了一处巷口才停下,手里还提着糕点,像是去拜访什么人。”

“我就说她不会走丢,偏偏指挥使还忧心了半日。”林向春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又两眼放光地问道:“你可知她拎的什么糕点,是哪家的?”

阿莫见他又扯远了,翻了个白眼,没理他。

只是斟酌半晌后,才犹疑着同李挐云开口:“不知秋夫人是否在这里有熟人,可曾与指挥使提及?”

“我们此行是圣上下令的任务,这一路护送若是出了岔子,只怕是不好交差。往后可要限制秋夫人行踪?”

李挐云知道他担心什么,这一趟岭南之行事关重要,秋月离要是半路与人勾结逃离,他们回京都要受罚的。

李挐云拒绝了这个提议:“不必,往后她若出行,我贴身护卫着便是。”

如此一来,既可以保护秋月离安全,也可以掌握她的行踪,一举两得。

阿莫也没了异议。

林向春附和道:“秋夫人一介女子,此前都还没出过京都,能在这犄角旮旯的地方认识什么人,你就是想太多。”

他话锋一转,问起阿莫,“倒是你,马车都修好了,只等几日桐油阴干就可以出发,平日不见你出门,偏今日寒风凛冽,你还要出门办什么事?”

突然被林向春逼问,阿莫反倒神色有些慌张,说话都有些结巴:“听闻,听闻镇上来了个商队,我去看看……有什么可买的。”

李挐云提着茶壶的手顿了顿,又放下了,定定地看着面前冒着热气的半杯茶水,眼神晦暗不明。

秋月离就在这时回了客栈,正要跟站在门口的林向春打招呼,眼角瞥见大堂靠里喝着茶的李挐云,别过头,忍着脸上的燥热,冲众人颔首后见上楼了,算是见过礼了。

晚间时候,又有一行十余人也来了客栈,正是阿莫此前说的商队。客栈上房只剩了两间,商队领头人住了一间,其余人则是住楼下的通铺。

林向春向来对这些游走江湖的人感兴趣,从前在京都时,每逢有驼铃客进京,他都要上去凑一番热闹,如今这商队规模虽小些,但也不会错过。

在他去与商队攀谈的时候,李挐云也暗自打量着这群人,只见他们还未完全收起来的旗帜上隐约写着个“宋”字。

宋氏经商,其名下的商铺遍布整个大安朝,自然也有自家的商队,只是没曾想,宋氏竟然连这样小的镇子也有涉足。

林向春与人交谈过,商队将此行剩余的货物与他一一展示了。只是林家显赫,他自小锦衣玉食地长大,在京都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这商队的货物自是入不了他的眼。

商队领头人在外与人打交道多年,老于世故,见他不为所动,又身着朝廷制服,举止气度非同常人,知道必定要拿出些稀罕的宝物才能打动他,于是邀林向春到他房中,再拿出宝物来给他细看。

“不了。”林向春看此前商队拿出的东西都是寻常,早已没了耐心,想着他也拿不出什么更好的了,于是连连摆手拒绝。

“好吧。”商队领头人不想放过眼前这只肥羊,不得已下,从衣襟内拿出一只小巧的盒子。打开木盒,一只浑圆的夜明珠赫然出现在眼前,莹润的光照得众人脸上都亮堂了几分。

“这夜明珠璀璨夺目,在夜里,光芒比烛火更甚,却不似烛火般刺眼。这是我从西域费尽辛苦辗转多地才求得这一颗,原想留给我儿做聘礼的,如今见公子有缘,便也只能是忍痛割爱了。”

商队领头人故作痛苦地伸出两个手指,“只要这个数,就可归公子所有了。”

林向春伸手将那宝珠捻起来,凑到眼前。

光泽确实尚可,只是珠子里头透出的裂纹蔓延到了表面,大小也只是中等,算不得上品。

正要将珠子放回木盒时,李挐云突然开口道:“这珠子我要了。”

听闻他说话这么干脆,商队领头人从林向春手里夺过珠子,脸上堆满了谄笑,连着盒子一起递到了李挐云手中。

待商队的人都散了,林向春忍不住痛心疾首道:“二百两银子买这么个珠子,指挥使你真是个冤大头。若是在京都,便是买三颗这样的珠子也买得。”

李挐云默不作声听着林向春痛惜的碎碎念,并没有出声反驳。

昨日夜里风急,她不能安眠,灯火下久了伤眼,但有这夜明珠就不一样了。

只要她能用得上,贵些也无妨。

夜里,秋月离散了发髻,只穿着月白色的里衣窝在棉被里。

枕边的光照得床榻上亮堂堂的,她闭上眼也可以感知到旁边的光亮,叫人难以入睡。

于是她坐起身,回首看着枕边的夜明珠,这珠子在漆黑夜里幽幽地将光洒在她身上,像极了那人看她时幽幽的眼神。秋月离顿时又有些不自在起来,思考片刻后,她翻身下塌,从行囊中找出一方丝帕,盖在了珠子上,光亮霎时间变得柔和,但仍可以让她起夜不至于太黑。

终于又能好眠。

与此同时,一墙之隔的另一个房间里。

男人脸上盖着一方丝帕,潮红的面色与他平日里端方自持的样子判若两人,他深深呼吸着帕子上似有若无的那女子常用的苏合香,脑子里全是她的音容笑貌,身体止不住颤抖。

丝帕轻如鸿毛,却几乎束缚得他要窒息。他想起女子望向他的眼神,时而冷静如坠寒星,时而带着关切与紧张,他拼命想拨开迷雾,探究她眼里的其他情绪,有没有一丝是他所期待的——

短暂地浑身紧绷过后,男人长长地呼出一口气,额上的汗珠汇成一条线,顺着太阳穴淌入发丝,沁湿了他脑后的枕巾。

次日,与客栈老板娘闲谈时,才知这商队的底细,原来此宋氏非彼宋氏。

这商队老板也姓宋,原是镇上的人,后来做买卖发达了,去了附近的临康城里安家。只是这些年虽攒下一些家底,却子嗣不丰,只有一个独子,小时候受了风寒烧坏了脑子,从此不通人事。前几年成为鳏夫后,至今未曾续弦。

林向春好奇道:“这宋家行商多年家底丰厚,哪怕是个傻的,应该也有不少女子愿意嫁去的吧?”

说到此处,客栈老板娘压低了身子,瞅过周围没有商队的人在,才敢小声同几人解释道:“这宋家的傻子,不能生育,他从前那个媳妇嫁过去三年都不曾有孕。后来,后来那宋氏老板为了传下香火,竟然亲自与儿媳……”

“唉,那女子也可怜,经那一事后,虽怀上了孩子,但不忍受辱,趁人不备寻了短见。自此之后,宋家名声差了,哪怕爱财,碍于面子,也无人敢将女儿嫁入他家,怕遭人唾弃。”

众人一时间目瞪口呆。

“那宋氏老板怎么不另取几个小妾传承香火,偏要与她儿媳……”

“说来也怪,之前有个老道与这宋家老板算了一卦,说他命里只有一子。他原先不信,一连取了五房小妾,多年下来,皆无所出。后来不知是谁与他出了这么个伤天害理的法子,虽是终于怀上了子嗣,也没保住,还白害得人家姑娘失了清白与性命。”客栈老板娘谈及此处,脸上尽是掩饰不住的可惜。

众人一时间也是沉默良久,各有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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