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必背)
(1)物质决定意识
1.意识起源:①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②意识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社会实践,劳动在意识产生和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语言促进了意识发展。
2.意识本质:①意识是特殊物质,即人脑技能和属性。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意识是物质产物,但不是物质本身。
(2)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1.意识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2.意识具有创造性
3.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
4.意识具有控制人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易错点6:物质与意识
①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但意识不能脱离物质而存在
②不管意识对错,都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印象
二、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必背)
(1)正确处理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①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
③尊重事物发展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2)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
①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
②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基本途径
③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三、联系的内涵和特点(必背)
1.联系的内涵
内涵: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2.联系的特点
特点: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和条件性
(1)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2)普遍性:
①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②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③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个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3)多样性:
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事物联系也是多样的。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内部与外部,直接和间接,必然与偶然,本质与非本质联系等
(4)条件性:
条件是对事物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①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②条件可改变③改变和创造条件,需要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四、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必背)
马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查事物的普遍联系。
五、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必背)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矛盾即统一,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也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1.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1)定义: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如,太极图)
二是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如,黑白夜)
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性有丰富内容和多样形式。不同矛盾具有不同斗争形式,同一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上斗争形式也不同。其斗争形式可分为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两种基本形式。
(2)两者关系(对立统一):
①相互联系: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矛盾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
一是,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二是,斗争性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②相互区别: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变化发展。
矛盾斗争性(无条件、绝对)
矛盾同一性(有条件,相对)
③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实质所在。形而上学割裂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关系。
2.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同一性作用:
①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为存在,可利用双方发展使得自己获得发展
②矛盾双方互相包含,可吸收有利于自身因素得到发展
③矛盾双方互相想通,可向着自己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方向
(2)斗争性作用:
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达成量变②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达成质变
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矛盾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方面,在另一条件下,矛盾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方面。
易错点2: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
3.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的作用
运用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指导实践,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作用。和谐是矛盾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出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和谐是相对,有条件的。社会,人和自然和谐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
六、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必背)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普遍性:
①内涵: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始终
②意义:承认矛盾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
(2)矛盾特殊性:
①内涵: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性质,地位和作用。
②意义:矛盾性质,地位以及条件复杂性,使得矛盾解决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用不同方法解决不同矛盾是马的一个重要原则。分析矛盾特殊性意义在于,它是科学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解决矛盾关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活的灵魂。
(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1.两者辩证关系: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关系。矛盾普遍性即共性,无条件,绝对的,矛盾特殊性即个性,有条件,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2.意义:
矛盾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易错点3: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
矛盾普遍性(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共性,绝对性与无条件性)
矛盾特殊性(处处时时矛盾不同,个性,相对性与有条件性)
2.矛盾不平衡性
①矛盾中存在根本和非根本矛盾,以及主要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始终,规定着事物性质。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处于服从地位。
②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主要方面与矛盾次要方面,矛盾性质主要是由矛盾主要方面决定。
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必背)
实践是认识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认识论的第一和基本观点。
(1)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一是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一个人的知识,包括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两部分
二是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新课题,推动认识向前发展。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条件。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
三是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四是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2)方法论及其意义
坚持实践第一观点,树立实践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
九、从实践到认识(必背)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两种不同水平的反映形式,也是认识过程的两个不同阶段。
(1)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内涵: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
其形式:包括感觉,知觉与表象
其特点: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直接性是感性认识的突出特点
理性认识内涵: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
其形式: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
其特点: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
两者的辩证关系:一是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二是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三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过渡的条件:一是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二是必须经过理性思考作用,运用理论思维和科学抽象,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2)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
理性因素内涵: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
理性因素作用: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主要有指导,解释和预见作用等
非理性因素内涵:认识主体的情感和意志。从广义上看,人们还常把认识能力中具有不自觉,非逻辑性等特点的认识形式,如联想,想象,猜测,顿悟与灵感等,也包括在人的非理性因素中
非理性消费作用:对于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活动具有激活,驱动和控制作用
易错点3: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对象(现象,外部联系)-形式(感觉,知觉,表象)-特点(直接性)
理性认识-对象(本质,内部联系)-形式(概念,判断,推理)-特点(间接性,抽象性)